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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新闻网讯 (记者 尤天竹) 12月12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获悉,自治区卫生厅于近日联合自治区盐业管理局召开了专项论证会,决定将宁夏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由35mg/kg下调至30mg/kg。
据了解,9月15日,卫生部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2011)》(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将于2012年3月15日实施。《标准》规定:在食用盐中加入碘强化剂后,食用盐产品(碘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为20mg/kg-30mg/kg,允许的波动范围为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当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
为了更科学地调整宁夏的食用盐碘含量,自治区卫生厅组织专家对宁夏2008-2010年间居民碘营养水平监测结果进行了系统分析;同时,在今年上半年完成了抽样覆盖全区共计6432份居民户食用盐的监测;下半年开展了抽样覆盖全区针对8-10岁儿童和孕产妇的尿碘水平检测以及水碘检测。在综合分析上述结果的基础上,近日,自治区卫生厅联合自治区盐业管理局召开专项论证会,并决定将宁夏现行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35mg/kg(允许的波动范围20-50mg/kg)下调至30mg/kg(允许的波动范围21-39mg/kg)。